为了让您能顺利和尽快的办理《出生医学证明》,请您务必先详细阅读此告知书,将材料准备齐全后再选择线上或者线下办理,谢谢您的配合!
----------------《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申领须知----------------
《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申领方式:线上、线下、出生一件事三种方式,详细如下:
一、线上申领
办理时间:新生儿出生3日后。
办理范围:2021年4月20日零时以后在我院出生的新生儿,父母基本信息齐全,并于孕期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采集的《北京市母子健康档案》信息比对一致者。
办理材料:新生儿父母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办理流程:父母双方进入“京通”小程序并完成身份确认后搜索“出生医学证明申领”或直接扫京通码进入办理界面。
1. 母亲先使用本人手机填写信息,确认申请。
2. 父亲再使用本人手机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如父亲发现母亲提交信息有误点击【驳回】后,母亲重新填写。
领取方式:
1. 邮政速递(EMS)邮寄到家,到付。
2. 线上申领现场领取(父母一方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领取)。
现场领取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
注意事项:
1. 一旦家长完成线上申请流程,则不能通过线下方式重复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
2. 新生儿可随父姓或随母姓,新生儿姓名应使用《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规范汉字(可通过支付宝搜索“规范汉字查询”进入“公安一网通办”中规范汉字查询即可);
3. 上传身份证照片要求:原证拍照、图片清晰、边缘完整,照片不要有反光或阴影等;
4. 《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新生儿各项信息均不能变更。
(扫码直接进入申领界面)
二、线下申领
办理范围:不符合线上申领者(如外籍、港澳台居民、单亲、第三方姓氏等特殊情况)
办理材料:具体请咨询出生证明办理人员
1. 新生儿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 母亲签署的《出生医学证明》授权委托书
3. 外籍人员携带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4. 特殊材料证明等
5. 母亲扫码确认信息
三、出生一件事
1. 符合办理条件的新生儿,可以一次申请,同时完成出生证申领、落户办理、医保缴费、社保卡制卡、办理核定生育津贴等服务。
2. 申请入口为“北京市政务服务网”或“京通小程序”
3. 办理时限:新生儿出生集成办事场景申请后33个工作日后能办理完成。
4. 完成办理后,出生证和社保卡可邮寄到家,但还需到派出所打印户口薄。
办理条件:
⑴ 本院分娩
⑵ 不满一周岁的
⑶ 婚后生育的新生儿
⑷ 新生儿父母双方为同一民族
⑸ 父母均为本市常住户口,一方应为非农业家庭户户主
⑹ 父母信息与孕期建立《北京市母子健康档案》时一致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周二、四、五下午13:00-15:00
办理地点:出生证办理处(茶棚院区一层住院处)
咨询电话:62538899-8706
----------------补办《出生医学证明》须知----------------
一、线下补办
补办对象:
1996年1月1日以后在我院出生并领取过《出生医学证明》,后因各种原因遗失者。在1996年之前出生的,请见另一须知。
办理流程:
1、一层住院处1号窗口,打印《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2、4号窗口(出生证审核窗口)填表交材料,进行审核
3、1号窗口签发出生证
说明:
补办的《出生医学证明》与首次签发时的信息一致,不予更改任何信息。
所需材料:
1、A4纸书写“补办出生证明申请书”(需要父母双方亲笔签字,格式见模板)。如果有特殊情况(如信息发生变更),请在申请书上注明,并提交相关证明(带公章的原件)。
2、需要提交孩子父亲和母亲的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孩子已上户口,需提交孩子的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其中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页纸上。集体户口,需携带本人集体户口卡原件和复印件。
3、如是父母之外的第三人代办,另外需提交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登记表(办理窗口领取,现场填写)
办理时间:每周三下午13:00——16:00,逢公休假日暂停办工。
地址:海淀妇幼保健院(茶棚路9号)一层住院处出生证审核窗口
联系电话:62538899-8817
二、线上补办
办理时间:2010年以后出生的新生儿
办理材料:新生儿父母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办理范围:2010年零时以后在我院院内出生的新生儿,新生儿父母基本信息齐全,并且与孕期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集的《北京市母子健康档案》信息比对一致,新生儿父母可凭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在“京通”小程序上进行出生证的申领。
办理流程:新生儿母亲完成“京通”小程序的身份核验后,在小程序中查找服务“出生证申领”,根据提示提交申请并确认,通知新生儿父亲进行本人操作,即可完成出生医学证明的线上申领。详细线上申领流程可参考操作指南。
领取方式:线上补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只能邮寄,不能线下领取。
----------------1996年之前出生的孩子补办出生证明须知----------------
补办对象:1996年1月1日以前在我院出生的孩子,未办理过《出生医学证明》或曾经办理过非卫生部统一印制的《出生医学证明》但已丢失的,我院只能开具出生情况证明。
所需材料:1、去我院住院病案室(电话:62538899-8625)复印分娩病历中的首页、分娩记录、新生儿信息这三页。复印病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00、13:00-16:00,逢节假日暂停办公。病案室复印病历所需材料:本人复印,需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其他人代办,需本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2、父母和孩子的身份证或户口本、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须孩子母亲本人亲自办理。如其他人代办,除携带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时间:每周三 下午13:00——16:00 (逢节假日暂停办公)
办理地址:海淀妇幼保健院(茶棚路9号)一层住院处出生证审核窗口
联系电话:62538899-8817
所开证明样式如下:
出生情况证明
姓名:**, 性别:女,身份证号:**,病案号:**,于**年**月**日**时**分在我院分娩一活男(女)婴,出生体重**克。特此证明。
北京市海淀区妇幼保健院
医务科
**年**月**日
----------------其他说明----------------
1、在我院出生且从未办理过出生医学证明的:
院本部一层住院处签出生证明窗口咨询办理。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00。联系电话:62538899-8706
2、在海淀区其它医院出生的:
首先应在孩子出生的医院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每周一13:30-15:30复审,逢公休假日暂停办工。复审部门:妇幼信息科。复审地点:海淀区妇幼保健院茶棚院区一层住院处。具体事宜请向出生的医院咨询办理。
3、在机构外分娩,拟在海淀区落户的:
办理部门:妇幼信息科,办理时间每周一13:30-15:30,逢公休假日暂停办工。地点:海淀区妇幼保健院茶棚院区一层住院处。
----------------《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军官证信息变更为身份证所需材料------
办理须知:
1、父母双方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孩子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开具原《出生医学证明》上军官证号与身份证号为同一人的证明原件(可去原军队、现单位或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具)
4、原《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5、办理时间每周三下午1:00-4:00,逢节假日暂停办公。
附件: 补办出生医学证明申请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