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妇幼保健院进修守则
一、进修人员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明确进修学习目的。尊敬老师,虚心求教。正确处理政治与业务,服务与提高,理论与实践的关系。
二、进修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本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管理及党风廉政建设,服从领导,遵守纪律,坚守工作岗位,把本单位的好作风、好经验带给我院,讲医德,要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
三、要求进修医师仪表整洁,着装一致,请自备白大衣、听诊器。
四、爱护医院财产和科技资料,不得拿走我院图书、病例、X光片、病理切片、血片等各种资料和标本;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拷贝医生、护士工作站任何文件。如有损坏物品和器械,按有关规定由个人赔偿。如有违反此项规定,除如数追回外,立即终止进修。
五、进修报到时,进修费一次交齐,如中途退学或除因我院原因擅自变更科室,进修费一律不退,不能换人顶替。
六、进修期间一律不安排探亲假,如有特殊情况非进修人员本人处理不可,必须由原单位组织来函说明理由,事先向科室主管负责人请假,并报科教科备案,(返院后销假),我院酌情批假。进修期间如有病假,一律提供医院诊断证明。不论病假、事假,进修时间均不顺延,逾期不归者,不再安排进修学习。
七、进修轮转计划由科教科根据进修意向统一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动,要有选送单位来公函,视情况由我院科教科负责协调解决。
进修期满前一周写出书面总结并由科室进行鉴定,经科教科签署意见寄回原单位。进修结束,考核合格后发予结业证书(3个月以上)并记学分(4分/月)。以下情况不予办理结业证书:
1、劳动纪律差,无故三次缺勤;请假逾期三天不归;进修期限半年,病事假超过两周者;进修期限一年,病事假超过一月者;无论何种原因,提前结束进修者。
2、进修期间服务态度不好,工作责任心不强,道德品行不好者;
3、业务水平差,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者;
4、进修期满业务水平不能完成学习要求,结业考试不及格,不能胜任现职工作者;
5、未备案项目及关系单位零散短期参观学习者。
来院前,请进修人员详阅进修守则并签字,单位加盖公章。来报到时请出示已签字盖章的进修守则。
选送单位: 进修人员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