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妇幼保健院
老院区信息化配套项目咨询服务
比选文件
北京市海淀妇幼保健院
2024年5月7日
北京市海淀妇幼保健院信息化配套项目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比选,请具有相关资质的供应商踊跃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北京市海淀妇幼保健院信息化配套项目咨询服务
项目背景:近年来,医疗信息化建设速度加快,多项政策推动了医疗卫生相关事业发展,医院信息化管理系统、电子病历系统、区域医疗信息互联互通逐步得到完善。地方各省市也纷纷出台了医疗信息化的支持政策,“十四五”时期,我国医疗建设将向信息化和智慧化方向发展。为海淀区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要求,北京市海淀妇幼保健院开展信息化配套建设,提升医院老院区的医疗服务能力和患者就医体验满意度,实现为患者提供安全、便利、有效、舒适的医疗服务。
采购内容为北京市海淀妇幼保健院老院区信息化配套项目咨询服务:通过问卷调研、现场访谈、资料收集等调研方式,对北京市海淀妇幼保健院的信息化建设现状、业务需求、功能需求、性能需求、安全需求、存在问题和差距、信息化发展目标等方面进行深入调研分析,并结合国家关于医院相关信息化建设标准,借鉴行业内先进解决方案,摸清北京市海淀妇幼保健院信息化建设情况,提出存在的差距和问题。并按照海淀区有关政策规定,就该信息化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现状、服务对象、业务需求、功能要求、信息量分析与预测、性能要求、安全指标、总体建设方案、分项建设方案、招标方案、投资概算、考核指标、效益等方面进行分析,完成项目建设方案的编制工作,针对项目建设方案充分论证,按照海淀区信息化项目申报流程要求,配合做好该信息化建设项目申报评审相关工作;并根据项目建设方案,协助招标方进行项目招标文件的论证和编制工作。
二、申请人的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2或2023年度)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
(6)无失信记录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资料请加盖单位公章后附到响应方案中,并承诺材料真实有效。
文件比选时需提交一正两副,电子版一份,共计四份响应文件。
三、获取比选文件
详见附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5月14日17时00分
递交地点: 海淀区北坞嘉园33号地下一层信息科
五、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海淀妇幼保健院
地址: 海淀区北坞嘉园33号
项目联系人: 王硕
联系方式:13810078955
附件
一、比选人资格
1.比选资格: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有能力承担此项目的建设,承认和履行比选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并经资格审查同意比选者,均可参加。
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二、比选文件
3.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响应书中所述项目。
4.文件的修改部分(以书面通知或电话传真通知为准)将构成文件比选的一部分,对响应方有约束力。
三、响应文件(本项目所述的响应文件指咨询服务响应方案)
5.响应文件组成
5.1 响应函
5.2 报价一览表
5.3 响应资格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2或2023年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4)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原始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5)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6)无失信记录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资料请加盖单位公章后附到响应文件中,并承诺材料真实有效。
5.4响应方需对咨询服务所列内容及要求全部响应,不可只对其中的某项或几项内容进行响应,否则视为无效。
5.5响应方应按比选文件中提供的文件格式填写,并将文件打印装订成册,并写明响应文件目录。
6.签署及规定
6.1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并由响应方法定代表人签署。
6.2 除响应方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修改处加盖单位公章),响应文件中不可加行、涂抹或改写。
6.3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概不受理。
7.密封和标记
7.1响应方应准备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版一份,并在封面上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用投标专用袋密封,密封签上注明“于2024年5月18日16时00分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7.2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7.3响应方应将响应文件进行密封和标记后,由专人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递交。
7.4响应文件正副本必须以“胶封”方式封装,如以订书钉装订、活页夹装订等方式提交,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8.截止日期和时间
8.1所有响应文件都必须按响应方在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时间送至采购方指定的地点。
8.2响应截止时间后送到的响应文件,采购方不予受理。
8.3.比选会议。响应方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须具有委托书)参加,并进行签到,以证明其出席比选。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8.4比选会议开始后,首先宣布响应单位、组织比选工作人员等人员名单。
8.5比选时,监督人员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唱标人在监督人监督下拆封唱标,以正本“报价一览表”内容为准。
9.响应文件如有下列错误,响应方必须修正并确认,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9.1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9.2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0. 比选小组
10.1采购方将根据采购服务的特点组建比选小组,其成员由专家、采购人代表等三人组成,比选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比较,按照公开比选确定咨询服务单位。
本项目为北京市海淀妇幼保健院老院区信息化配套项目咨询服务,该服务报价按照比例报价,最高响应限价为项目建设投资的2%,超出限价为无效响应。
报价要求见下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报价要求 |
备注 |
1 |
北京市海淀妇幼保健院老院区信息化配套项目咨询服务 |
此部分按照比例报价,最高响应限价为项目建设投资的2%,超出限价为无效响应。 |
|
比选小组认为响应方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合格响应方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其在评选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响应方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选委员会可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11.其它应注意事项
11.1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处理:
11.1.1未按比选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11.1.2不具备比选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12.在比选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①出现影响响应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②响应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12.1响应方如有疑义,必须在报名获取比选文件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之前(不含比选日)以书面形式提交,提交材料应包含书面质疑文件和法人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后提交北京市海淀妇幼保健院,其他形式一律视为无效,逾期将不予受理。
四、合同授予
13.成交通知和合同签订
13.1比选结束后,由北京市海淀妇幼保健院根据评选会比选结果当场宣布成交方。
13.2比选结果经在北京市海淀妇幼保健院官网公示无疑议后,由北京市海淀妇幼保健院根据比选结果向成交方签发《成交通知书》。
13.3成交方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项目合同。成交方未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视为放弃。
五、咨询服务要求
14.咨询服务工作要求
14.1咨询服务工作内容
通过问卷调研、现场访谈、资料收集等调研方式,对北京市海淀妇幼保健院的信息化建设现状、业务需求、功能需求、性能需求、安全需求、存在问题和差距、信息化发展目标等方面进行深入调研分析,并结合国家关于医院相关信息化建设标准,借鉴行业内先进解决方案,摸清北京市海淀妇幼保健院信息化建设情况,提出存在的差距和问题。并按照海淀区有关政策规定,就该信息化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现状、服务对象、业务需求、功能要求、信息量分析与预测、性能要求、安全指标、总体建设方案、分项建设方案、招标方案、投资概算、考核指标、效益等方面进行分析,完成项目建设方案的编制工作,针对项目建设方案充分论证,按照海淀区信息化项目申报流程要求,配合做好该信息化建设项目申报评审相关工作;并根据项目建设方案,协助招标方进行项目招标文件的论证和编制工作。
14.2工作成果
《北京市海淀妇幼保健院老院区信息化配套项目实施方案》(注:具体名称按照海淀区申报要求)及相关图纸、项目投资概算相关文件。
14.3服务及验收标准
满足海淀区对信息化项目申报的相关要求,海淀区财政局对项目申报方案的资金评审报告审定批复完成后即可视为项目完成最终验收。
15.服务期限及地点
15.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2个月内提交项目申报方案,服务期限至海淀区财政局资金评审报告审定批复完成为止。
15.2项目实施地点:北京市海淀妇幼保健院。
16.售后服务要求
对采购人就相关工作提出的问题及时给予解答、提供专业的建议,并在必要时能按照要求及时改善服务质量。
六、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经海淀区财政局资金评审完成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总合同款的50%;
项目建设实施开工后,且资金拨付到甲方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项,即总合同款的50%。
北京市海淀妇幼保健院信息化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
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响应人:
响应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 响应函
北京市海淀妇幼保健院:
我方已收到贵院文件,经认真研究,决定参加北京市海淀妇幼保健院老院区信息化配套项目咨询服务的响应。
1、我方完全同意并愿意遵照比选文件需求和响应须知以及其他一切要求响应,北京市海淀妇幼保健院老院区信息化配套项目咨询服务报价按照项目建设投资的 % ,详见“报价一览表”。
2、如果我方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严格履行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任务。
3、我方愿意提供比选文件中要求的所有文件资料。
4、我方愿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响应单位:(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开户行地址:
日期:2024年 月 日
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响应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响应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北京市海淀妇幼保健院老院区信息化配套项目咨询服务签署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进行合同谈判、合同签署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反正面):
注:请用本页为底,将身份证附在该框上再进行复印。
特此证明。
响应单位:(盖章)
日期:2024年 月 日
3 授权委托人资格证明书
兹证明: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 系 (响应单位名称) 的正式职工,该职工在合法获得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后,可代表本公司参加北京市海淀妇幼保健院老院区信息化配套项目咨询服务比选活动。
授权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反正面):
注:请用本页为底,将身份证附在该框上再进行复印。
特此证明。
响应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4年 月 日
4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全权代表进行北京市海淀妇幼保健院老院区信息化配套项目咨询服务的比选,此授权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后一年内有效。
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反正面):
被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反正面):
注:请用本页为底,将身份证附在该框上再进行复印。
特此证明。
响应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4年 月 日
5 报价一览表
响应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响应单位签字)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投标报价 |
备注 |
1 |
北京市海淀妇幼保健院老院区信息化配套项目咨询服务 |
按照项目建设费的× % |
|
注:
1.以上报价须包含响应单位为完成本项目、达到比选文件要求的所有费用及按照国家现行税法和有关部门现行规定需缴纳的一切税费。
2. 响应单位不得在比选过程中提出给予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否则其投标无效。
响应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