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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妇幼保健院宣传设计及标识展板 制作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1 浏览:7202次

海淀区妇幼保健院宣传设计及标识展板制作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概况:

海淀区妇幼保健院广告标识标牌。中标后按照院内制作需求和实际供货量按时供货。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三、技术规格要求

1.要求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是合格的、未曾使用过的全新产品,所采用的原料优良、质量上乘,原材料、辅料、成品均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美观、牢固、耐用。所供货物必须适用于各种特定的医疗环境使用的特性和使用要求。

2.本次为单价招标,投标人必须按“货物需求一览表”逐一报价,投标人并投标文件中逐一写明各种货物的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和合价等。此价格必须一件起供,安装到院区指定位置。

中标后,投标人按招标人实际需求送至招标人指定的地点。中标后投标方交纳壹万元质量保证金,与甲方签订合同。甲方在签订合同 24个月内退回质量保证金。卖方应快速响应甲方的采购和售后服务响应。甲方通知加工产品需求后,3 工作日内完成尺寸测量确定型号,7工作日内完成供货,每一次不按时完成供应,扣除质量保证金中的百分之五。甲方发出售后服务要求后,3 工作日内完成,每一次不按时完成,扣除质量保证金中的百分之五。

4.投标文件中应详细描述:

(1)制造商的生产设备、机械,生产设备、产品工艺的先进程度。

(2)材料的产地、品牌及性能特点等。

(3)产品的标准、质量保证措施、生产和送货方案。

(4)产品的质量保证承诺。

(5)售前、售后技术服务内容和服务承诺。对甲方在用广告标识标牌,提供售后服务,配件供应。

(6)相关报告、证书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所采用原材料的来源和渠道(需提供合同或协议):权威第三方质量检测报告;投标人(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相关医院用户业绩合同复印件。投标人按照上述顺序编制投标文件,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证明等若系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四、货物需求一览表

:以上内容一式六份,一正五副,必须装订成册,其中“货物需求一览表”密封,待开标时启封,其他资料报名现场查验。

· 招标报名时间

20239211500----20239261700(仅工作日)

· 投标资料接收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31号院一层116  

联系电话:010-62558940

· 开标时间

另行通知

· 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31号院B1会议室

附件:需求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