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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妇幼保健院机房搬迁监理比选文件
发布时间:2025-08-04 浏览:144次

一、比选邀请书

我单位 北京市海淀区妇幼保健院,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监理服务单位,诚邀各单位参与本项目监理的比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北京市海淀区妇幼保健院机房搬迁监理。

2、监理预算:人民币¥20000元。

3、项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妇幼保健院。

4、监理服务期:本合同书生效之日起至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止。

二、比选内容

包括供应商认为可胜任本项目的各项资质证明文件成功案例、监理服务内容等。

三、比选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行为和合同履行记录,具有满足本项目相应的资质证书;

4、具备一定的业务规模、实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5、在参与本次比选活动近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6、具有相关单位颁发的信息系统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格证书。

四、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五、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比选时间):20258月8日14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比选地点):北部院区B1信息科

六、投标文件的构成

本次比选采取固定总价的比选方式,综合对比比选单位的类似经验和能力,不对价格进行比较。

比选申请人应提供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信息系统监理资信证书

3、类似工程合同复印件

4、拟派往本项目监理团队人员情况

5、其他必须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文件等(有的话)

七、比选文件递交要求

比选申请人应当向比选人提供一份加盖公章的比选文件。

八、其他

比选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比选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存在虚假资料、实质性内容失实以及比选申请人之间相互串通,比选单位有权依法追究比选申请人的责任。

、监理工作要求

监理单位要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变更控制、安全管理、信息文档管理、沟通协调等,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采购人完成和承建单位的合同谈判等工作,并出具专业监理意见;

2)对承建单位提供的实施方案进行评审,提出修改完善意见;

3)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存在争议的问题组织采购人、承建单位、专家等进行研究讨论,确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监理国标进行全过程监理,包括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控制、变更控制等,确保项目按时保质完成。

5)施工期间监理方须采用旁站、抽检等形式,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理。

6)监督并指导承建单位完成竣工验收前的各项文档准备工作。

7)完成竣工验收前的监理文档工作。

8)协助采购人完成项目文档归档工作。

三、评分标准

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