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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妇幼保健院北部院区 普通物业维修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8 浏览:839次

海淀区妇幼保健院北部院区

普通物业维修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要求,为全面提升北京市海淀区妇幼保健院北部院区的医院后勤管理服务水平,创造更加舒适的就医环境,现拟普通物业维修服务项目进行比选,诚邀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根据项目基本情况进行项目推广介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需求

 

包号

服务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服务要求

用途

预算金额

(万元)

01

北部院区普通物业维修服务

1

负责北部院区指定维修项目及设备设施运维服务。

 

54

1.注意事项: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初步拟定于2025年5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依据北部院区工程建设工程进度和进驻通知书约定)。

人员配备要求:1名管理人员,值班常白班。全年365天,白班工作人员3人,夜班2人。要求人员总数不低于6人。

期限3年,本项目合同每年签订一次,每年54万元,在不改变合同其它条款的情况下可以续签,续签次数不得超过两次,在签订第二、三年合同前,采购人将对中选人的工作进行年终总体考核,年终考核合格后,比选人将与中选人续签合同,否则不再续签合同。

2.采购方式:比选

3.参选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向比选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比选。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在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同时参加比选。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近三年内(本项目比选参选文件接收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10)不允许挂靠、借用资质行为。

11)参选人必须向比选代理机构购买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比选代理机构购买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的参选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比选。

12)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13)要求供应商在京华云彩上备案的供应商。

二、报名时间及领取比选文件方式

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24日,填写比选报名表发送至邮箱hdfyhqbzk@163.com,过时未发送视为主动放弃参会,同时可以领取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免费获取。

三、递送文件要求

请在2025年4月24日17时之前,将参加比选文件资料,以PDF文件形式,发送至邮箱hdfyhqbzk@163.com 。邮件名称格式:服务项目+公司全称。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准备资料。

四、比选文件资料要求。

1、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准备资料。

2、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提供近5年(2020年1月1日起算)证明拥有企业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相应的资格能力的文件资料。

3、提供企业信誉、实力、现有业绩和现有服务单位时间详细名单

4、必须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京华云彩”供应商目录中,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报价总体方案,有价格、组织方案、岗位说明及团队人员明细,质量保证,包括用工人数、工作时间及费用。

6、要求文件一共7份,一正六副,电子版1份,6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字。文件必须装订和密封,密封处应填写密封日期,加盖公章。

四、比选地点、时间及联系人

地点、时间:比选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联系方式:顾苏俊、鹿冰 010-62538899-8810

供应商比选报名表.xls